各县(市)区妇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徐州港务区党群工作部,市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部署,激发女性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与活力,在城市文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建功立业,经市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评选命名一批2020—2021年度市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1、市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个。申报对象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女性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巩固脱贫成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在关注民生、推动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服务,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的优秀团队。
2、市级巾帼文明岗50个。申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现役部队(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中心、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等。
3、市级巾帼建功标兵100名。申报对象为: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市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在评比年度内集体和个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和法律处罚。
2、促进妇女发展。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推动制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部署日常工作中充分考虑妇女发展需求,为妇女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3、工作积极创新。对“巾帼建功”活动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优化机制、拓展领域,为“巾帼建功”活动的创新发展出谋划策。
4、服务扎实有效。在“巾帼建功”活动创建中,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为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发展、宣传妇女典型搭建平台,积极保障和服务妇女儿童平等参与发展、共享改革成果。
5、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市)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已经获得过市妇联同等荣誉的单位不再重复授予。
(二)市级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岗员构成达标。女性成员应占岗组成员的60%以上,岗组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岗组组成人员为3人以上的集体。
2、积极开展创建。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并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创建档案健全,创岗工作内容、活动信息、学习培训、服务机制等资料齐全。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工作场所创岗标识明显,工作环境整洁美观。有条件的单位可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
3、岗员素质过硬。岗组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4、示范作用明显。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岗组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群众热情周到,行为文明规范,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5、原则上岗组应已获得县(市)区级或相应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同时,岗组成员中须有获得同级岗位技术能手、服务明星或巾帼建功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在创建年度内岗位和成员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已经获得过市妇联同等荣誉的单位不再重复授予。
(三)市级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在先,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增收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
4、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市)区级或相应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本人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已经获得过市妇联同等荣誉的个人不再重复授予。
三、推荐方式
徐州市巾帼建功先进典型推荐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妇联、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各界女性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名额分配要求推荐至市妇联发展部。
2、社会化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市妇联将通过新闻发布、徐州妇女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
四、名额分配要求
1、向基层一线倾斜
在评选中注重向生产一线的劳动妇女和集体(班组)倾斜,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的负责人,以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处级及以上的单位,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参与评选。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参评比例不得超过20%。生产一线的女性参评比例须占到50%以上。妇联系统单位参评比例不得超过15%。妇联干部参评比例不超过15%。
2、突出重点
各地妇联组织推荐时,重点突出在乡村振兴和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岗组和个人。巾帼建功标兵表彰名额中,在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女性比例应达到10%以上,从事科学技术方面的优秀女性个人的比例应达到30%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妇联,市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筛选,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2、严格推荐审核。要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逐级申报的推荐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和相关单位对推荐的单位、岗组和个人名单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市妇联申报。
3、强化工作宣传。注重将推荐申报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集体事迹,在广大城乡妇女中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4、做好材料报送。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另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盖章。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妇联发展部。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联系人:市妇联发展部 杨敬学 王 锋
电 话:83731976 ;邮箱:xzsfnlhh@163.com
地 址:徐州新城区市行政中心东三区112室